程鹏 | 旅游民俗学何为?

发布者:夏蔚晨发布时间:2020-10-05浏览次数:40

旅游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不仅是旅游学研究的对象,也被社会学、人类学、民俗学等学科所关注。而且因为旅游与民俗有着紧密的联系,所以民俗学在旅游研究方面有着特殊的优势。早在1935年,中国民俗学家江绍原先生就撰写了《中国古代旅行之研究》,这本书也被认为是中国旅游学研究的源头之一。1989年,何学威更是创新性的提出了建立“旅游民俗学”的倡议。但是多年来,旅游民俗学仍然只是一句口号,并没有建立起强大的学科体系。民俗学对旅游的研究仍然与社会学和人类学等其他学科有很大差距,这种差距不仅表现在研究成果的匮乏和研究人员的缺少上,而且在研究的广度和深度上也深感不足,未能形成系统、科学的理论体系和方法论。面对旅游社会学、旅游人类学的强势发展,民俗学应从根本上进行反思,为旅游民俗学的建设与发展打好基础。


《中国古代旅行之研究》,江绍原著

上海文艺出版社,1989年版



一、旅游与民俗的互动逻辑


旅游民俗学这一分支学科没有建立起来,除了研究人才和成果的缺乏外,对于学科体系缺少相关理论的探讨也是一个重要原因。欲构建旅游民俗学的学科体系,需要先厘清旅游与民俗的关系及相关概念。


(一)民俗与旅游的内在关系


旅游与民俗,两者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无论是旅游的最早发展形态,还是当今蓬勃发展的大众旅游业,都贯穿着民俗的身影。这些存在于旅游活动当中的民俗事像是民俗学研究旅游的主要关注对象,为民俗学研究旅游提供了可能性与必要性。


在现代大众旅游兴起之前,人们离开惯常居住地到他乡去而形成的人口流动,可以称之为迁徙或旅行。迁徙往往是由于生计所需,具有长期性的特点,历史上中原居民为逃避战乱的南迁、湖广填四川等出于人口政策需要的移民、中国北方游牧民族的逐水草而居等都可以称为迁徙。在迁徙的时候,其原有的民俗文化也在传播、传承的过程中发生着保留、变迁或重构。相对而言,旅行这一出行则更具有短期性和暂时性的特点,其出游目的更为多样,由此也形成了帝王巡游、官吏出使赴任、商贾贸易经商、学子求读修学、信众朝圣进香、文人墨客的游历等旅行形式。旅行当中同样存在着许多民俗,江绍原先生于1935年所撰写的《中国古代旅行之研究》,就是以民俗学的视角对汉前的旅游环境、旅游心理、旅游风俗及旅游设施、设备等进行了初步研究。虽然有学者认为其开创了中国旅游学学术研究的先河,但也有人认为这是一部典型的民俗学著作,只“重视旅行和旅游的民俗形式和意见,不太重视旅游的经济效应”。换句话说,这部未完成的著作并不是借民俗发展旅游的实用之作,它关注的是旅游中的信仰民俗,其研究的侧重点在旅游民俗而非民俗旅游。



现代大众旅游兴起之后,民俗被作为重要的旅游资源而受到关注。中国的旅游业起步较晚,发展也相对滞后,尤其是建国后很长一段时间,旅游都是作为政务接待而存在,国内旅游仍是处于各种旅行阶段。20世纪80年代以后,伴随着改革开放的热潮,国内大众旅游开始逐渐兴盛,人们在名胜古迹与自然风光之外,也希望对目的地的民俗文化有所了解,游客的这种需求也激发了民俗旅游资源的开发。这一时期,许多学者对旅游的研究也就主要集中在民俗旅游资源的开发等角度,围绕作为旅游资源的民俗文化特征、属性及开发价值等问题展开探讨。1982年,莫高在《浙江民俗》上发表《民俗学与旅游学》,探讨两者的关系,对民俗文化之于旅游的意义进行了研究。之后在《民俗研究》1985年的试刊号上所发表的《民俗与旅游》,进一步探讨了民俗应用于旅游的方式和方法。1988年,陆景川的《民俗旅游发展浅探》一文也对开展民俗旅游的意义及方式进行了探讨。以《民俗研究》这一民俗学研究的重要阵地为例,从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中后期,关于民俗与旅游的文章可谓不胜枚举,甚至为此开设专栏,足见这一问题的关注度之高。1989年,何学威更是创新性的提出了“旅游民俗学”的概念,认为其是应用民俗学中功利性极强的一门分支。除了建议在全国范围内因地制宜设置几个极富代表性的“民俗旅游村”外,还对旅游民俗学的教育、科研方面提出了设想。但这一提法并没有在学界引起较大反响,甚至直到现在,各大学术刊物上也很少出现旅游民俗学的概念,而是直接论述民俗旅游。


相比起旅游民俗,对民俗旅游的研究已经成为多学科所关注的对象,旅游学、人类学、社会学等学科都有大量的研究论文及著作,而且无论是学术成果的数量还是研究的深度都远远超过了民俗学。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除了介入旅游民俗研究的学科较少和研究人员的匮乏外,相关概念的混淆和局限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因此,重新思考民俗旅游与旅游民俗等概念也就非常必要。


(二)民俗旅游与旅游民俗


关于民俗旅游的概念,有多位学者都在自己的论文中有所表述。如1990年,西敬亭、叶涛提出的“民俗旅游”的概念:“民俗旅游是民俗与旅游的结缘,是以民俗事象为主体内容的旅游活动”。相似的表述,还有刘其印所提出的“民俗旅游是借助民俗来开展的旅游项目,如寻根祭祖、朝山进香、民间艺术表演……等,一句话,就是‘到民间去旅游’,到民俗氛围里去切身体验”。这些表述简单直白,但仔细思考就会发现问题所在,什么是民俗?是不是所有的民俗都可以转化为旅游资源?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对于什么是民俗,这些文章中很少提及,似乎这是一个不言自明的事实。虽然也有学者在文章中提及民俗概念,如李慕寒在其文章中就提出“民俗是‘民间风俗’的简称,广泛的含义是:一个民族里流行于民间的全部风俗习惯,具有世代相习的传统文化现象。所谓民俗旅游,是以一国或一个地区的民俗事象活动为旅游资源,为满足旅游者开阔知识视野,促进人类相互了解的一种社会经济现象”。这种表述虽然相对来说更为严谨,但同样存在泛化的问题。正如陶思炎在其《略论民俗旅游》中所指出的,因为对民俗的概念和特征认识不清,一些诸如祭孔仪典、天子朝拜仪礼、历史遗迹、佛道寺观、“恐怖城”、“魔幻宫”等都被归入“民俗旅游”的范畴。他将“民俗旅游”的特征归纳为五点:“质朴的民间性、鲜明的民族性和地方性、文化背景的可靠性、情趣的乐观性、时空的混融性。”但他认为“民俗旅游是通过实物(景点)和活动(项目)而动态展示的民俗旅游产品,它不是静态的博物陈列,也不是以观光为主的旅游项目,而是以‘入乡随俗’为追求目标所营造的旨在使游人亲历和参与的文化与生活空间”。这种观点虽然强调了民俗旅游的体验性,但却排除了其观赏性,所以也具有一定的局限。众所周知,许多的民俗博物馆同样也是重要的民俗旅游资源,而民俗旅游发展的早期,其主要形式依然是传统的观光旅游,只是所观赏的对象是异域的民俗风情。实际上,民俗旅游既包括静态的民俗事象如建筑、服饰、器物等的展示,也包括动态的歌舞曲艺等表演艺术的呈现,还包括游客对异域他族各种生产生活风俗的体验与互动。



从诸多的概念中我们可以发现,许多学者的表述受其时代背景的局限,传统、民间、中下层文化等成为描述民俗的关键词,但当民俗学的发展日益抛弃文化遗留物的观点、挣脱政治意识形态的束缚时,这些概念和观点显然存在着不足之处。当我们将民俗扩大到日常生活时,我们可以说任何旅游活动都含有民俗的元素。因为有人在就有民俗存在,旅游是一种人的活动,是游客与东道主之间的交流与文化碰撞,所以我们可以在所有的旅游活动中都找到民俗的元素。“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与旅游的异地性相对应的是异地民俗的差异性,而对差异性的追求也就使得民俗成为目的地重要的旅游资源。虽然在许多学术研究中都将旅游资源做自然、人文等划分,但是在实际旅游开发中,各类旅游资源往往是并行不悖相互促进共同构成一个旅游资源体系,以此提高旅游目的地的吸引力。以国内的大众旅游为例,无论是风景秀丽的自然山水还是历史悠久的名胜古迹,都无法与民俗完全脱离,它们背后都有许多神话、传说、民间故事等元素,这些民俗元素往往极大的提升了当地旅游资源的吸引力。除此之外,当地的衣食住行、婚丧嫁娶等民俗文化也有意或无意的参与构成了当地的旅游资源体系,让游客在欣赏自然风光和名胜古迹的同时,也可以感受到当地的民俗风情。即便是小众的探险旅游,往往也需要雇佣当地向导,运用地方性知识来应对挑战。这些地方性知识,就是当地民俗文化中所蕴含的伟大智慧和信仰。因此,“从广义上来说,归根结蒂,旅游实际上就是民俗旅游。没有一种旅游行为是能脱离开所到地区或民族的民俗文化的。” 简言之,所有旅游都含有民俗的元素,所有旅游都是民俗旅游。既然如此,我们在研究的时候又何必刻意去强调民俗旅游呢?这一方面是由于学科的局限和学者思维的狭隘,另一方面则是由于对相关概念的理解存在偏差。


那么我们再来看旅游民俗这一概念。比起对民俗旅游的研究,对旅游民俗的关注简直可以说是少之又少,而且鲜有文章探讨这一概念。黄德烈曾对民俗旅游与旅游民俗进行过辨析,他认为“民俗旅游,是指旅游主体通过对异域民俗文化的游览和探秘,来满足自己旅游审美意愿的一种文化休闲行为。而旅游民俗则是某一区域的一种具有旅游影响力的民俗活动。”这种观点将民俗旅游看作是一种为发展旅游而有意为之的行为,其参与主体是外地游客;而将旅游民俗看作是一种当地民众主动参与的民俗活动,只是具有旅游影响力,可以成为潜在的旅游资源。这种观点显然具有很大的局限性。他所列举的许多旅游民俗实际已被作为民俗旅游进行了开发,而且以旅游和民俗是依附还是共生、是否容易产生伪民俗、是否容易商业化等标准作为区分二者的界限并不清晰。这种以词源为基准的线性思考,实际上还是围绕着旅游资源开发而打转,并没有考虑到旅游中的民俗行为。


依笔者之见,旅游民俗的概念显然更为广泛,它不仅包括旅游目的地作为旅游资源的民俗事象,还包括在旅游活动中游客所遵循和产生的民俗。作为旅游资源的民俗事象也即“民俗旅游”中的“民俗”,已经被研究者所普遍关注,但是诸如江绍原先生所研究的在旅游活动中的民俗行为则鲜有学者触及。而且受文化遗留物观念的影响,人们一直将民俗等同于传统文化,对于当代旅游活动中所产生的民俗事象并没有加以关注。


起源于彝族阿细人的“阿细跳月”


综上所述,民俗旅游与旅游民俗是一对相伴相生的概念,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从民俗学研究的视角来看,民俗旅游主要是从东道主或旅游目的地的角度来思考,重点关注作为旅游资源的民俗,而旅游民俗则主要是从游客的角度来思考,重点关注旅游活动中游客所遵循、感知、体验和产生的民俗。游客所感知体验的民俗事象实际上也是目的地作为旅游资源的民俗事象,因此,旅游民俗所包含的范围显然更广。在当下多学科参与民俗旅游研究的情况下,民俗学应该更多的将研究的重点放在旅游民俗上,这不仅可以体现民俗学的学科优势,也可以体现其学术责任和社会责任。所以,对旅游民俗学学科体系的建设也就势在必行。


二、旅游民俗学的学科体系建设


虽然早在1989年,何学威就开创性的提出了“旅游民俗学”的概念,指出其是应用民俗学中功利性极强的一门分支,并且认为“旅游民俗学”也可以称作“民俗旅游学”。但是多年以来在民俗学界都缺少回应和讨论,直到2013年,刘铁梁才在其《村庄记忆——民俗学参与文化发展的一种学术路径》一文中,再次提出建立旅游民俗学的倡议,而他指导的山东大学博士生于凤贵在其学位论文《人际交往模式的改变与社会组织的重构——现代旅游的民俗学研究》中则对旅游民俗学进行了更加全面的论述。但是相比起“民俗旅游学”,我们仍然有很大差距,“旅游民俗学”研究成果寥寥无几,这一分支学科并没有真正建设起来。反观“民俗旅游学”却成果丰硕,已经有多位学者撰写了相关著作和论文,仅以著作为例,就有邱扶东所著的《民俗旅游学》、梁福兴与吴忠军所主编的《民俗旅游学概论》、周作明所著的《中国民俗旅游学新论》等几部作品。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对比民俗旅游学的学术成果,可以为建设旅游民俗学的学科体系提供借鉴与帮助。故本文选取较早论述“民俗旅游学”的吴忠军和邱扶东的观点与何学威、刘铁梁、于凤贵的“旅游民俗学”观点进行对比分析,并从中反思旅游民俗学的学科体系建设问题。


(一)学科性质


在何学威的“旅游民俗学”概念中,我们可以发现,他不仅认为“旅游民俗学”与“民俗旅游学”两个概念是对等的,“是以研究民俗与旅游事业的关系为主要对象的科学,研究的目的是为了揭示“旅游”这一特殊商品在民俗文化圈内的流通规律。”而且也将之看作一门交叉学科,从其为旅游民俗学划分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看出这些内容主要还是围绕着民俗旅游进行的研究,这也就不难理解其“旅游民俗学”与“民俗旅游学”等同的观点了,二者虽然表述有差异,但都是研究民俗旅游的一门学问,故可以互换。他的这种观点,被旅游学者所进一步发展,成为他们构建民俗旅游学的基础。吴忠军就认为,“民俗旅游学是运用民俗学有关的资料、观点和方法,结合旅游学的基本理论、成果,对旅游同民俗事象相互密切关联本质、规律等进行综合性研究的一门人文学科。其研究对象就是旅游同民俗相互密切关联的本质及其规律。简言之,民俗旅游学是作为一门专门研究民俗旅游现象及过程的科学。”他的这种表述更为直接,将民俗旅游学看作是民俗学与旅游学的交叉学科,而且研究对象就是民俗旅游现象及过程。邱扶东在充分参考二者观点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的观点,“民俗旅游学是研究民俗旅游的形式、内容、类型、特征、社会影响以及民俗旅游发生、发展、变化规律的科学。民俗旅游学的研究对象,一言以蔽之,就是民俗旅游。”虽然他也将民俗旅游学的研究对象定为民俗旅游,但是他认为民俗旅游绝不仅仅是民俗加旅游,民俗旅游学也不是单纯运用民俗学和旅游学的资料、观点、理论、方法来研究民俗与旅游的关系。他将民俗旅游学定位为“一门由多学科交叉而产生的边缘学科,主要涉及民俗学、旅游学、文化人类学、社会学、心理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学科。”也就是不再是民俗学与旅游学二者的交叉学科,而是一门多学科交叉的独立学科。


放花灯


从三位学者的著述中,我们可以看出其观点的差异,虽然三者都将研究对象定为民俗旅游,但对学科性质的界定却从分支学科变为交叉学科再到独立学科。三者的区别主要在于研究中所使用的理论方法是来自一门学科、两门学科还是多门学科。因此,我们要建立旅游民俗学,首先要思考这是一门运用民俗学理论研究旅游现象的学科还是一门研究“旅游民俗”或“民俗旅游”的学科?抑或是一门运用多学科理论进行研究的独立学科?依笔者之见,运用民俗学与旅游学两门学科理论方法研究“旅游民俗”或“民俗旅游”则与“民俗旅游学”无异;同时,运用多学科理论方法进行的研究,并没有在原有学科理论的基础上有重大推动和发展,所以构建独立学科的时机也并不成熟。


我们再来看另外两个概念,刘铁梁认为“所谓旅游民俗学,就是从民俗学的角度来研究旅游现象的一种学问,是将旅游作为现代人的一种生活方式,一种显要的生活文化现象来研究的。”而于凤贵在其基础上做了进一步的阐释,“旅游民俗学是以民俗学的视角,把现代旅游休闲作为民俗事象,对其发生、发展、原因及规律,基本事象分类及特点、人文意义及社会意义等进行分析、抽象、综合、概括的专门学科。”


在此,笔者与刘铁梁、于凤贵的观点较为一致,我们要建立的旅游民俗学应是民俗学下的一门分支学科,是运用民俗学的理论方法来研究旅游中的民俗事象及旅游发展诸问题的一门学科。但是笔者认为除了将旅游视为民俗事象的宏观研究视角,对于以往关注具体民俗事象的微观研究也应有所保留。


(二)研究对象与内容


研究对象上,前三位学者虽然都聚焦于民俗旅游,但是吴忠军的观点显然更为开阔。他认为“旅游实际上就是民俗旅游。没有一种旅游行为是能脱离开所在地区的民俗文化的。”既然如此,那我们在定义的时候为什么要特别强调民俗旅游呢?从他对民俗的概念中我们就可以发现,他对民俗的认识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虽然他认为民俗与旅游都是文化与生活的复合体,但是他认为“民俗就是民间广泛流传的各种风俗习尚的总称。这个概念包含了三层意思:一是民俗的创造者为民间大众;二是民俗是一种传统文化;三是民俗存在于我们的生活当中。”这种将民俗等同于传统文化的观点,实际上还深受“文化遗留物”观点的影响,无疑对当代生活当中的民俗变迁及新民俗关注不够。所以虽然他认为“旅游实际上就是民俗旅游”,但其观点还是有些保守。依照某些观点,旅游本身完全也可以看作是一种民俗,而且在旅游当中还在不断的产生谚语、笑话、传说、故事、习俗等,这些也是民俗学研究的重要对象。所以我们在确定旅游民俗学的研究对象时,需要开阔视野,我们不仅要关注作为旅游资源的传统民俗,也要研究旅游发展过程中的民俗变迁,还要注意旅游过程中产生的新民俗。类别上,不管是物质民俗、社会民俗、精神民俗还是语言民俗,只要与旅游相关,都可以纳入我们的研究视野。


我们再来看一下前三位学者关于研究内容的具体划分。何学威在《旅游民俗学:极富魅力的应用科学》中,就认为旅游民俗学的研究内容包括旅游民俗的概述、民俗旅游产品的策略和设计、旅游者的民俗心理机制等内容。这些内容虽然以民俗旅游为主,但是对旅游中的民俗稍有偏重,这也正体现了作者所说这一学科的“研究的目的是为了揭示“旅游”这一特殊商品在民俗文化圈内的流通规律。”


而吴忠军在其《民俗旅游学论纲》中,则认为民俗旅游学的研究内容主要包括民俗与旅游的关系、民俗旅游现象和过程的产生与发展及特征、民俗旅游者及其心理等内容。这些研究内容就明显是以旅游为中心,从规划到产品到市场,其关注点都在民俗旅游业上,这与作者的旅游学学科背景有着重要关系。


邱扶东在其《民俗旅游学》一书中,在参考借鉴了前两位学者的观点的基础上,提出民俗旅游学的研究范围,主要包括民俗旅游的形式、内容、类型、特征、社会影响和民俗旅游发生、发展、变化的规律等六个方面。虽然作者对民俗资源开发与保护的关注,也是其多学科交叉主张的一个反映。但这些内容仍然是以旅游为主,而且我们也可以从中看出作者将“民俗旅游学”视为社会科学,主张在实际研究中大量使用数学工具进行量化研究的观点。


我们再来看刘铁梁和于凤贵的观点,刘铁梁认为“旅游民俗学大体可以包括以下一些基本问题:旅游是怎样进入人们生活的?它何以成为一种新的和普遍的社会交往方式?有哪些不同类型的旅游生活现象?它给予生活文化的传统造成怎样的影响?”而于凤贵则将旅游民俗学的研究宗旨直接归为“寻找旅游休闲生活的基本范式。”这种宏观式的研究视角与以往的研究有很大不同,作者想开拓一条全新的道路,将旅游作为一种民俗事象来进行整体研究。但这一研究范式在实际研究中可能并不容易操作,而且视角单一,容易与旅游社会学、旅游人类学的研究有所趋同。另外,以往的诸多研究还是有很多借鉴价值的,不宜一概否定。


笔者认为,旅游民俗学的研究对象主要有两个方面:一个是旅游民俗,它主要指旅游活动中的民俗行为,包括为民俗心理所影响和控制的行为;另一个是民俗旅游,它主要包括作为旅游资源的民俗事象,以及旅游对象的民俗呈现。民俗旅游之所以可能,是由民俗的可感知性、认同性、独特性所决定的,作为旅游资源的民俗事象,不仅可以通过视觉、听觉、触觉等感官获得,更重要的是在于心意上的认同。而实现这一途径的方式,就是民俗叙事。通过物象、语言与行为的三位一体叙事体系,不仅可以实现旅游地权威的提升、资源的掌控和优势的建立,而且可以提升旅游地的文化品位,传承其文化内涵,构建认同性经济。


旅游民俗学学科体系的构成,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把“压力”变成老鸭芋艿煲汤


1、旅游民俗史。主要研究历史上的旅游活动和相关旅游民俗的历史,借助历史民俗学的研究方法,通过对历史文献和诸如《徐霞客游记》、《马可·波罗游记》等古今中外旅行家们的游记进行考据分析,追溯旅游民俗的历史。江绍原的《中国古代旅行之研究》就开了这一研究的先河。


2、旅游民俗志。通过对某一社区或民族村寨旅游开发过程的全纪录,做民俗志式的调查研究,撰写一村一寨或某一地区的旅游民俗志。徐赣丽的《民俗旅游与民族文化变迁—桂北壮瑶三村考察》,就是一部典型的民俗志式的论著,通过对桂北三个民俗旅游村的民俗传统变迁和文化再造过程的研究,分析其中变迁的形态、特点、方向、程度及影响因素,揭示了旅游开发和民俗旅游村建设的互动关系。


3、旅游民俗学专题研究。民俗的包罗万象既为旅游民俗学的研究提供了丰富的研究内容,也为全面研究增添了难度,因此做某一领域的专题研究也就比较合适也非常必要。例如杨利慧通过对河北娲皇宫景区的导游词以及导游叙事表演的研究,展示了旅游语境中神话主义的具体表现和特点,为这一专题研究提供了很好的范例。


4、旅游民俗学应用研究。民俗学对旅游的研究,最初就是从民俗旅游的开发开始的应用研究,相关的学术研究和实践都有较多积累。主要的研究内容包括对民俗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民俗旅游产品的规划设计与促销,民俗旅游纪念品的生产与销售,民俗旅游的管理,民俗旅游市场的调研预测,民俗旅游人才的教育与培训等。


5、旅游民俗比较研究。包括东道主与游客之间民俗文化的比较,来自不同地区游客之间民俗文化的比较,不同年龄、性别、职业等特点的游客之间民俗文化的比较,不同地区同一类型民俗旅游之间的比较等。


(三)理论方法


既然我们将旅游民俗学定位为民俗学的一门分支学科,那么关注点还是应以民俗为中心,运用民俗学的理论方法对旅游中的民俗事象进行研究。长期以来,民俗学在理论的创新发展上,一直为学人所诟病,甚至很多人认为民俗学没有什么特殊的理论,只不过借用社会学、人类学等学科的理论来研究民俗事象,从根本上否定了民俗学的学科价值。在民俗旅游的研究中,当我们长期步社会学、人类学后尘,从文化变迁、文化资本化中苦寻出路而不得的时候,不妨回归民俗学民间文学研究的传统,进行民俗学式的旅游研究。在旅游当中,存在着大量的神话、传说、民间故事、歌谣、谚语等民间文学作品,而且在旅游活动中还在不断产生谚语、笑话、传说、故事等新民俗,这些完全可以成为民俗学研究旅游的一个切口,而民俗学所积累的口头程式、表演理论、故事形态等理论都是研究的重要方法。早年刘锡诚在《旅游与传说》一文中,就通过名城名地、宗教圣地与地方风物三类传说的举例分析,对传说作为旅游资源的特质进行了研究,并指出旅游与传说相互作用,传说可以丰富旅游景点的文化蕴涵,而旅游则可以促进传说的传播。近年来杨利慧和她的学生通过对河北涉县娲皇宫景区导游词底本以及导游个体叙事表演的分析,详细展示了遗产旅游语境中神话主义的具体表现,并且认为导游与社区内的故事讲述家和歌手的叙事表演有异曲同工之处,也是当代口承神话的重要承载者。这些研究都是很好的尝试,当然也只是其中的一种研究路径。刘铁梁所提倡的从旅游交往形式入手,关注身体感受,对游客与东道主之间诸种关系进行研究;于凤贵以山东贺年会为例对关于“游缘”这种新型的人际交往模式的探索,都是开拓旅游民俗学的实践之举。然而面对浩如烟海的资源,我们的研究成果还不到九牛一毛,许多研究问题仍亟待我们去努力解决。


在方法论上,民俗学最基本的田野调查和文献搜集整理同样也是旅游民俗学研究的重要方法,已有的民俗旅游研究的许多论著都是综合运用这两种方法的典型案例。具体方法上,民俗学所使用的分类法、分析综合的方法、比较方法、统计方法等也同样适用于旅游民俗学的研究。还有田野调查中所具体运用的参与观察法、访谈法、问卷法等,在研究中也可以灵活运用。当然在运用这些方法的时候,我们需要充分考虑民俗所在旅游场域的特殊性,在运用的时候根据具体情况灵活选择。同时,我们在运用民俗学原有理论方法的时候,也要注意推动民俗学理论方法的创新与发展。旅游民俗学的研究既要服务现实,也要有理论提升,如此才能建构起这一分支学科。


结   语


旅游与民俗,两者之间联系密切,无论是旅游的早期形态,还是当代的大众旅游,都贯穿着民俗的元素。民俗与旅游的交叉互动构成民俗旅游与旅游民俗,两者相伴相生。从民俗学研究的视角来看,民俗旅游主要是从东道主或旅游目的地的角度来思考,重点关注作为旅游资源的民俗,而旅游民俗则主要是从游客的角度来思考,重点关注旅游活动中游客所遵循、体验和产生的民俗。在当下多学科参与民俗旅游研究的情况下,民俗学应该更多的将研究重点放在旅游民俗上,这不仅可以体现民俗学的学科优势,也可以体现其学术责任和社会责任。因此,对旅游民俗学学科体系的建设也就势在必行。


旅游民俗学是民俗学的一门分支学科,它是运用民俗学的理论方法来研究旅游中的民俗事象及旅游发展诸问题的一门学科。在研究范围上,它的视野不再仅限于民俗旅游,而是扩展至所有旅游活动。其研究对象,包括民俗旅游和旅游民俗,但目前研究的重点应更偏向于旅游民俗。旅游民俗学的学科体系包括旅游民俗史、旅游民俗志、旅游民俗学专题研究、旅游民俗学应用研究、旅游民俗比较研究五个部分。在理论方法上,可以充分利用民俗学研究民间文学的传统和积累,进行民俗学式的旅游研究,走出自己的特色。同时,我们在运用原有理论方法的时候,也要注意推动民俗学理论方法的创新与发展。


(本文收录于《以文培元四十载——上海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成立四十周年学术文选》,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19年)







【作者简介】:

程鹏,男,山东泰安人,民俗学博士,上海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中国民俗学会第九届理事会理事,曾受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赴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访学。主要研究方向:旅游民俗学,文化遗产与文化创意产业。曾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部级项目及各类横向课题十余项,在各类期刊上发表论文十余篇,出版译著《民俗学的宏大理论》。





主编:朱生坚

编辑:曹晓华

运维:任洁

制作:蓝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