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十周年学术研讨会”在上海社会科学院分部举行。本次会议由上海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主办,文学研究所公共文化研究室承办。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文化室原主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立法工作小组组长朱兵,北京大学信息管理系教授、国家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专家委员会首席专家李国新,以及来自高校、科研院所、政府管理部门、公共文化机构和媒体期刊的三十余位专家学者与会。会议开幕式由文学研究所副所长郑崇选研究员主持,文学研究所所长袁筱一研究员致辞。
袁筱一在致辞中指出,《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作为我国文化领域首部基础性、全局性、综合性法律,实施十年来在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推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站在“十五五”高质量发展的新起点,以法律视角重新审视中国公共文化发展的理念、制度与实践,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文学所将继续发挥在城市文化、公共文化、文化产业等领域的研究优势,为文化高质量发展贡献学术力量。


会议围绕立法回顾与发展、制度落实与挑战、法律修订与展望等议题展开深入研讨。上午的主旨发言中,朱兵主任系统回顾了《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立法历程、核心制度设计与十年实施成效,指出法律在压实政府责任、促进普惠均等、鼓励社会参与、强化效能监管方面成效显著,但面对文化强国建设新战略、科技发展新趋势和人民需求新变化,法律的部分条款已出现滞后性,亟需启动修订工作。李国新教授从历史贡献和未来修订两个维度进行阐述,认为《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最大贡献在于实现了公共文化基本理念的“中国表达”和公共文化服务实践的“中国路径”构筑,未来修订应进一步明确公共文化服务在文化强国建设中的定位,完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设施保护、社会参与、数智化等核心制度。
复旦大学文物与博物馆学系主任郑奕教授以博物馆与城市协同发展为例,深入阐释了公共文化设施对城市硬实力与软实力的双向赋能机制;上海少年儿童图书馆馆长杨燕娜结合多年基层管理实践,分享了上海落实法律的创新举措与现实困惑。

下午的研讨会由北京大学信息管理系张广钦教授主持。在下午的会议中,华东师范大学金武刚教授对公共文化设施方面的制度进行梳理总结;南开大学李斯副教授报告了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制度的落实与法律完善;北京语言大学陆晓曦副研究馆员分享《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十年来数智化的发展状态;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发展研究院李阳博士就《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融合发展相关条款进行报告;南京农业大学宗何婵瑞副教授分析了《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经费保障制度;北京工商大学张皓珏副教授分析《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评价机制;上海社科院冯佳副研究员就公共文化与国际文化传播交流进行了深入分析。

《中国图书馆学报》常务副主编吴澍时、《图书馆论坛》副主编刘洪、《图书馆杂志》编辑部副主任刘娴、《光明日报》记者韩业庭、《中国文化报》记者王彬等媒体与期刊界代表受邀参会。他们从传播与出版的视角出发,就如何更好地总结法律实施经验、提炼公共文化“中国模式”、助力法律修订宣传等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并表示将积极搭建学术交流平台,推动相关研究成果的转化与传播。

李国新教授在会议总结中强调,当前公共文化服务发展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应充分利用《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实施十周年的历史契机,凝聚学界共识,推动法律修订提上议事日程。朱兵主任在闭幕致辞中对中青年学者团队的研究能力和成果给予高度评价,认为会议全面展示了未来法律修订需要重点关注的方向,为修法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学术基础。郑崇选副所长在闭幕总结中表示,文学所将继续发挥研究优势,与学界业界同仁携手,为推动中国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和文化强国建设贡献智慧与力量。



